连劲农场 发表于 2024-3-6 18:11:19

《周处除三害》中,陈桂林除掉了那些大恶人,为什么不可以将功抵过,不用死刑?



用反义词,文章就不通了!



“除掉善人将功补过”,仿佛哪里的法律都不能允许这么做。就算是新近美国西部片里的赏金猎人也是要先注册有执法权的,才干合法开枪。古代人的普遍认知中,自身就是杀人犯,就算是杀掉其他的善人,通常来说这叫“黑吃黑”。

在我们的文明里,仿佛任何时期都不能用杀掉其他善人就能洗清本人的“恶性”,每个“恶行”都有受益者,这个受益者的“公道”执行,要么让渡权益由国度机关基于“法律”出面,要么他本人出手,就像中国现代已经有过的“血亲复仇”制度一样。

中国武侠文明如此盛行,有关第三人想行侠仗义的前提也是本人是“大侠”,身上没有“恶行”。任何一个“大侠”无论之前多么有名,帮几人声张正义,一旦被人戳穿也做过“恶”,身上背负冤死的人命,就立即声名狼藉。对吧?李白《侠客行》里说过“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”。侠客们为了少给本人找费事,也得深藏身与名。这就是我们不断以来的认知。

要么,就是还有一个国际外通行的例外处置。就是当国度或许民族正处于生死存亡的危难时辰,普通人兵士曾经死伤有数,没有后继兵源了。死刑犯能够拉出来,上战场。奋死杀敌之后,活上去的,假如家国还在,大家能够承受死刑犯将功抵罪。假如家国都不在了,那也没啥可说的了。

“将功补过”这个“功”要足够大才行。“黑吃黑”这种事情,说究竟就是再一次的合法行为。

不过,回到电影《周处除三害》,大家能够搜一下弯弯的死刑执行相关旧事。会发现,与很多国度一样,固然名义上没有废弃死刑,但是实践执行却很难。电影里的死刑设置,自身就代表了某些“艺术上的意义”,实践上,理想生活中的陈桂林还真一定能执行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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